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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完美破案] 去找金笔的凶手

去找金笔的凶手

位于贝当大街布鲁克巷3号的一间情人旅馆里,除了救护 车的工作人员、警长莫纳汉和名探哈莱金外,还有一具女尸。 那是一位妙龄女郎,被水果刀捅人背部致死。"她是吕倍卡· 兰恩,"警长向哈菜金介绍情况,"她上周才与大卫号船长西 奥多·兰恩完婚。昨天西奥多刚启航前往夏威夷,他们在第三 大街有一套小巧的单元。"
  "有嫌疑对象吗?" "可能是查理·巴尼特。吕倍卡曾与巴尼特相好,但最后 选择了西奥多。" "让我独自去拜访一下巴尼特吧。"哈莱金说着故意将一 支绿色金笔扔在门口。

       巴尼特独自住在他的加油站后院。哈菜金进门就问:"你知道吕倍卡被人杀了吗?" "啊!不,不知道。"巴尼特气喘吁吁地说。

  "嗯,不知道就好。"哈莱金说,然后他伸手到上衣袋中 欲摸笔作记录:"噢,糟糕,我的金笔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掉在 吕倍卡的房间了。我得马上去办另一件案子,顺便告诉警方你与此案无关。你不会拒绝去帮我找回金笔,送到警察局吧!" 巴尼特看上去似乎很犹豫,但他终于耸耸肩膀,无可奈何地 说:"好吧。"当巴尼特将金笔送到警察局时,他立即就被逮 捕了。为什么?
男生向左走,女生向右走
不知道..
痴儿女,总情长,前世情孽今生尝。轮回变,时空转,旧缘如梦,一线因缘.......
因为照理来说巴尼特是不知道所谓“金笔”是绿色的吧,他找得到说明他到过现场,而且,后来巴尼特“气喘吁吁”就说明他是从现场赶过来的
同意楼上的观点,不过再补充一点,他拿金笔去警署,那说明金笔上有他的指纹,是不是可以和刀子上的指纹再做对比以确认呢?
哈莱金并没有提到案发地点在哪啊
笨凶手中计了
他能找到笔就证明他知道案发现场在哪
凶手直接到案发现场 贝当大街布鲁克巷3号的一间情人旅馆里
而不是 第三大街一套小巧的单元

[ 本帖最后由 zadlnana 于 2008-10-1 17:01 编辑 ]
你也许一直都不知道
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其实我一直在你的身边
虽然不一定是他杀的,至少他和死者被杀前的状态有关。名探仅仅说了死者已死,金笔丢在死者房间。但巴尼特(外国人名就是难打……)却找到了金笔。正常来说他应该只知道死者与丈夫的爱巢,不应该知道死者死前开的房间。
哈莱金只说金笔掉在了吕倍卡的房间
而巴尼特却知道笔是掉在情人旅馆里
所以,他就是凶手
坚信“理论的音符会弹奏出真相的乐章!”
情人旅馆里

这就是答案,呵呵~
7楼说的对 警察没有说死者死在哪 也没有说明死者房间具体地址 而他却能找到
前世今生,只剩月朦胧
他怎么知道金笔的下落?警官又没告诉他!他此举比说明他知道被害人的遇害地点。This is the tru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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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世万年,苦坠红尘;历劫百世,无念无心;唯愿此生,魂归灵隐;斯人已逝,唯灵永存。